十不准

为加强校园安全稳定管理,教育学生遵纪守法,维护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,学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特告知以下十个不准,要求全体学生共同遵守,违反者,将承担法律法规责任。
一、不准参与未获批准的大型集会、游行、示威等活动;未经允许不准在宿舍区开展任何商业活动。

二、不准在校园内组织或参加宗教活动在校园内非法传销活动。严禁参与邪教、非法组织、封建迷信活功。

三、不准在网络或微信中发布或转贴有害信息或违法言论和利用电视、电脑放映色情影碟及访问色情网站。严禁传播、复制、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。严禁收看或传播恐怖或暴力视频。

四、不准接触毒品。远离毒品,严禁吸毒。

五、不准携带和收藏管制刀具。(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附后)

六、不准在校园内进行赌博、抽烟、酗酒、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。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和带外来人员进校内打架斗殴。

七、不准盗用他人钱物和参与校园网络贷款和刷单。

八、不准出租、出售、出借、收购本人或者他人银行卡、微信号或者电话卡。

九、不准在校内驾驶平衡车、电动车、摩托车等不符校园安全管理的车辆,严禁横穿国道、酒后驾车、闯红灯、飙车。

十、不准在宿舍内私自拉接电线、安装插座并使用电炉、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和卡式炉、碳炉、酒精炉、蜡烛等险及公共安全的行为、不准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宠物和损坏消防安全的疏散指示灯、应急灯、消防栓等消防安全器材。

我们互相监督,违反者后果很严重哟~